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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巿更新委员会召开二零一七年第七次会议 — 会后消息

2017-08-21
上载日期: 2017-08-21

都巿更新委员会于8月17日召开二零一七年第七次全体会议,会议由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主持,会上通过二零一七年第六次全体会议记录。

会议上,三个专责小组代表分别向委员会汇报其专责小组工作进度,以及讨论第一小组和第三小组向委员会所提交之建议事项。

第一专责小组

  • 研究设立暂住房计划:小组向委员会提交建议,将暂住房计划扩展为「暂住计划」,并考虑从土地储备中拨出地块兴建「暂住房」;向需要搬迁的居民提供「现金补贴」以鼓励居民自觅短期住所等。经分析及讨论后,委员会同意呈交予政府作进一步跟进。
  • 研究其他推动都市更新的优惠措施:小组向委员会提交建议,于重建期内,降低或豁免重建楼宇业权人之房屋税;建议行政当局积极推动工厦更改用途,推出工厦重建税务优惠措施等。经分析及讨论后,委员会同意呈交予政府作进一步跟进。

第二专责小组

  • 研究都市更新推动模式:小组正按委员会意见,继续就设立澳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法规框架进行讨论。
  • 研究工厦再利用:小组正继续讨论及研究。

第三专责小组

  • 研究楼宇重建业权百分比:小组向委员会提交建议,重建业权百分比分为:楼龄三十年以下,须全部业权人同意;楼龄达三十年或以上四十年以下,须百分之九十的业权人同意;楼龄达四十年或以上,须百分之八十五的业权人同意;基于重大公共利益(尤其是指生活环境及社会发展的利益)、妨害公共卫生、因被工务局确定为危楼并已拆卸的楼宇,须百分之八十五的业权人同意。因楼宇重建而受影响的业权人,可考虑提供现金或单位换单位作为补偿,现金补偿金额应不低于楼宇的市场价值,单位换单位指与业权人透过协议方式,在完成楼宇重建后,业权人可重新获分配至少与原单位面积相当的新单位。经分析及讨论后,委员会同意呈交予政府作进一步跟进。
  • 研究推动楼宇维修保养的措施:小组正继续讨论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