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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委員會召開二零一七年第四次會議 — 會後消息

2017-05-11

都市更新委員會於5月11日召開二零一七年第四次全體會議,會議由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主持,會上通過二零一七年第三次全體會議記錄。

會議上,委員會副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匯報了委員會早前拜訪香港巿區重建局的情況。隨後三個專責小組代表分別向委員會匯報其專責小組工作情況,以及討論第一小組提交之建議事項:

第一專責小組

  • 研究設立暫住房計劃:小組建議暫住房計劃擴展為「暫住計劃」,優先考慮以現金津貼重建區居民自覓單位暫住;經委員會分析後,小組將繼續研究此建議。
  • 研究其他推動都市更新的優惠措施:小組建議工業大廈重建,引入稅務優惠措施以作鼓勵;經委員會分析後,小組將繼續研究此建議。

第二專責小組

  • 研究都市更新推動模式:小組早前已聽取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及香港巿區重建局的介紹,將繼續探討澳門全資公司的結構如董事會及監事會架構、運作模式等,希望於短期內就全資公司的組成及職權,向大會提交建議。
  • 研究工廈再利用:小組繼續討論工廈活化於實際操作上(包括溢價金、行政牌照、登記用途之改變、防火標準等)可能遇到之問題,了解發牌之標準及條件。

第三專責小組

  • 研究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小組已就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依次按樓齡及特殊情況訂定作討論,將繼續討論樓宇重建之補償機制,如參考台灣及香港適用於本澳有關樓宇重建、拆遷補償、安置之法律法規,希望透過制定相關法律合法保障及平衡各方利益。
  • 研究強化樓宇維修基金資助計劃:《樓宇維修基金》優化措施已於2016年第四次全體會議上討論,《樓宇維修基金》已公佈轄下增設《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臨時資助計劃》,小組對此議題沒有新的補充。
  • 研究推動樓宇維修保養的措施:經參考香港巿區重建局工作經驗,委員會認同業主有責任妥善管理和維修自己的物業,以免樓宇狀況日漸惡化,故決定新增此議題並交由第三小組開展研究。